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2017年) (二十五)

(二十五) 促进军工经济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布局以及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鼓励军工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加强战略合作和规划政策对接,在军工单位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及参与所在地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实施等方面,创新合作方式,落实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发挥军工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开展军工经济属地化分级统计,建立属地化军民融合产业统计体系。设立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支持重点省(区、市)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在体制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