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2017年) 六、 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2017年) (二十三) 六、 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三) 培育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增长点。充分发挥军工单位在人才、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支持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动态保军能力。优选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和项目,编制发布《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和《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对列入目录且应用效果好、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十二)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