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2001年) 二、

二、 原则同意你委提出的关于扶持人口在10万以下的22个民族(以下统称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具体建议,并请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