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2001年) 二、 原则同意你委提出的关于扶持人口在10万以下的22个民族(以下统称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具体建议,并请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负责落实。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2001年) (六) 二、 原则同意你委提出的关于扶持人口在10万以下的22个民族(以下统称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具体建议,并请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负责落实。 (六) 关于建设基本的医疗机构和设施问题,地方政府和国家计委等部门在安排有关项目和资金时要优先考虑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争取“十五”期间使这些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