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