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