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