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起草小组和专题小组的通知(2004年) 四、
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搞好农村税费改革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重要位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专题小组做好工作。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今年各项改革试点政策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注意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贯彻落实会议情况、农业税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各项配套改革推进情况等进行督查和调研,确保中央出台的各项改革试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