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07年) (一)

(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周密的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形式主义等现象。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方案于9月底前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