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二、 关于省际间海域勘界的实施步骤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一) 二、 关于省际间海域勘界的实施步骤 (一) 资料搜集。根据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相邻行政区域海域的历史沿革、海洋经济开发现状等进行全面的调查,掌握尽可能完整的资料;深入了解滩涂、浅海、岛屿等归属争议的缘由;搜集与勘界有关的自然要素资料及图件。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