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一、 关于海域勘界的范围、原则和任务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二) 一、 关于海域勘界的范围、原则和任务 (二) 海域勘界的原则。海域勘界采取平等协商、协调与裁决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坚持有利于沿海地区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安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有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海域行政管理的原则进行。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