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二、 二、 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 做好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国家经贸委、建设部要按照国办发72号文件的规定和各自职责,指导和协调省级经贸、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依据城乡规… 各地区新建加油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办发72号文件规定执行。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对纳入本系统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进行规范,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 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要对1999年以来新建的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凡在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543号,以下简称:国经贸543号文件)下发前未经任何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过整改仍未达… (三) 加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加油站整治的有关工作。工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打击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 (四) 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违法流入市场。国家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炼油厂生产和销售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炼油厂停止原油供应。加强成品油批发企业… (五) 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国家经贸委负责制定加油站特许经营的管理办法,引导石油集团、石化集团以外的社会加油站逐步纳入石油集团、石化集团连锁经营体系;组… (六)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石油集团、石化集团要加快销售成品油信息网络建设。国家经贸委要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以及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做好成品油生产、…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