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01年) 二、 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01年) (五) 二、 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五) 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的力度。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线索,要及时查处。要强化对礼堂、电影院、酒店、茶座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防止传销组织者利用公共场所从事传销的培训、“授课”等活动。严格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对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提供住房和活动场所的,要严肃处理。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