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2016年) 三、 保障措施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2016年) (十二) 三、 保障措施 (十二) 健全配套政策。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强绿色产品重要标准研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支持绿色金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研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产品交易、集团采购商扩大绿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回收和循环利用。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