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2013年) 二、 疾病应急救助的对象和范围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2013年) (一) 二、 疾病应急救助的对象和范围 (一) 救助对象。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