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年) 4. 其他导致境内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技术等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情形。 四、 并购安全审查程序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年) (三) 4. 其他导致境内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技术等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情形。 四、 并购安全审查程序 (三) 联席会议对商务部提请安全审查的并购交易,首先进行一般性审查,对未能通过一般性审查的,进行特别审查。并购交易当事人应配合联席会议的安全审查工作,提供安全审查需要的材料、信息,接受有关询问。 一般性审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联席会议收到商务部提请安全审查的并购交易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在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后,应…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