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四、 其他事项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二) 四、 其他事项 (二) 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对其督察范围内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管理职权。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