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07年) 三、

三、 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