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复函(2002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复函(2002年) 二、 二、 有关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其他事项,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