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六、 工作要求 (二十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二十三) 六、 工作要求 (二十三) 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地区、部门和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积极配合,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完成改革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