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四、 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 (十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十三) 四、 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 (十三) 对再就业有困难且接近内部退养年龄的厂办大集体在职集体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由企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替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及具体人员范围等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