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煤矿安监局、全国总工会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1名司局级干部兼任,其他成员单位1名司局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