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司法部: 你部关于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司法部牵头的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一、 主要职能 二、 成员单位 三、 工作规则 四、 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