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 附件: 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一、 主要职能 二、 成员单位 三、 工作规则 四、 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