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的 函

国办函〔2016〕99号

工商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