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一、
一、 主要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延包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延包试点工作;推动配套文件制定,营造有利于推进延包试点工作的政策环境;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延包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延包试点工作;推动配套文件制定,营造有利于推进延包试点工作的政策环境;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