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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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试 点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