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全国妇联等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