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中央综治办、中央农办、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局、法制办、妇儿工委办公室、扶贫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法院、高检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工委共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