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一、

一、 主要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国务院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