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调整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制度的函(2014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调整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制度的函(2014年) 三、 三、 卫生计生委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各兼职委员单位指定一名司局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