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004年) (八)

(八) 总体应急预案要定期修订,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都要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重新评估,以利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