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004年) 3.1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收集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与报送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管等要求。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