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十)
(十)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健全国家和区域两级石窟寺协调保护研究机制,建设国家考古研究平台、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平台和区域级重点保护研究基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范围;支持将敦煌研究院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范和敦煌学研究高地。创新中小石窟寺管理模式,提升中小石窟寺管理与专业水平。(国家文物局牵头,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各省级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文物保护工作规律和特点,完善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方式。加强项目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保证项目质量。针对石窟寺考古、本体修复等服务类项目特点和资质单位数量等,合理选择适当采购方式,综合评价并择优确定专业保护机构。涉及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的,财政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保障项目有序实施。(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工程管理,科学合理审慎确定工程内容和规模,鼓励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中小石窟寺保护项目可选择专业保护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