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九)

(九) 完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弘扬“莫高精神”,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石窟寺考古、文物保护、数字化技术人才,2022年底前在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敦煌研究院初步建立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专门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健全职业教育体系,设立文物保护职业教育与培训基地,实现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和结构优化。(教育部牵头,中央宣传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稳定基层文博队伍,加强石窟寺管理人员定期轮训,推动建立完善文物修复领域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优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制度,落实文物考古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扩大志愿者队伍。(国家文物局牵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