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七)
(七) 深化石窟寺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开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推动建立中外石窟寺结好关系。搭建高端学术平台,举办国际学术论坛,主动设置议题,促进石窟寺保护利用国际学术交流。在文物援助与合作项目中重点安排石窟寺考古研究、文物保护等项目。策划一批石窟寺文物外展精品项目,塑造中国石窟寺文化传播品牌,共同保护和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国家文物局牵头,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中国社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