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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3. 六、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4. (二十三) 完善公众的环保参与和监督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环境权益意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和环保验收等,应采用听证会、论证会或公示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查处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并公布污染单位和处理结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环保总局要会同监察部监督检查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六、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十三) 完善公众的环保参与和监督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环境权益意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和环保验收等,应采用听证会、论证会或公示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查处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并公布污染单位和处理结果。

环保总局要会同监察部监督检查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二十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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