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四、 突出重点,防治结合 (十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十一) 四、 突出重点,防治结合 (十一) 加快城镇垃圾处理场及配套设施建设。要加强沿河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置,逐步实现建制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级财政要继续支持垃圾处理场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投资多元化和建设运营规范化。沿淮各地要在2005年年底前全面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并积极促进城镇垃圾处理场的企业化改制。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