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2010年) 一、 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2010年) (三) 一、 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三) 家庭寄养。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孤儿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进行评估,选择抚育条件较好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当地政府可酌情给予劳务补贴。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