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2010年) 一、 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2010年) (二) 一、 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二) 机构养育。对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经依法公告后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在社区购买、租赁房屋,或在机构内部建造单元式居所,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公安部门应及时为孤儿办理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