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2010年) 二、 认真清理现有驻京办事机构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2010年) (五) 二、 认真清理现有驻京办事机构 (五) 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以下简称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