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2019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
一、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明确…
二、
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实现应保尽保。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主要包括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全面完…
三、
强化鉴定评价,提高利用效率。以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搭建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建立全国统筹、分工协作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深化…
四、
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建立国家统筹、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分…
五、
推进开发利用,提升种业竞争力。组织实施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行动,完善创新技术体系,规模化创制突破性新种质,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深入推进种业科研人才与科研…
六、
完善政策支持,强化基础保障。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政策扶持。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可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地方政府在编制国土空…
七、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督促落实省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农业种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