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2019年) 二、

二、 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实现应保尽保。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主要包括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确保资源不丧失。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国际交流,推动与农业种质资源富集的国家和地区合作,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便利通关机制,提高通关效率。对引进的农业种质资源定期开展检疫性病虫害分类分级风险评估,加强种质资源安全管理。完善农业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中长期安全保存,统筹布局种质资源长期库、复份库、中期库,分类布局保种场、保护区、种质圃,分区布局综合性、专业性基因库,实行农业种质资源活体原位保护与异地集中保存。加强种质资源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及时繁殖与更新复壮,强化新技术应用。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加快国家作物种质长期库新库、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启动国家畜禽基因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