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2003年) 三、 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2003年) (二) 三、 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 (二)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假招投标,综合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防止非法用工行为导致拖欠工资问题。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 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共同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要研究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信用… 引用法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2001)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