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二、 二、 重点任务 (一) 精准建档立卡,摸清退捕渔船渔民底数。 按照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的通知》要求,长江流域沿江沿湖市县应在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 实施集中管理,及时分类处置退捕船网。 沿江各省(直辖市)要以乡镇为单位,对已退捕的渔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补偿退捕渔民,注销捕捞证书,及时销毁捕捞网具,分类处置退捕渔船,不留反弹隐患;对尚未退捕的渔船… (三) 坚持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退捕渔民生计保障。 沿江各省(直辖市)要切实维护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权益,积极探索参照现有被征地农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要根据渔民年… (四) 实施搬迁安置,推动渔民转产上岸。 对户籍在湖心岛、江心岛的渔民,禁捕后不能维持基本生计的,按照科学规划、渔民自愿、政府支持的原则,探索实行搬迁安置,稳妥推进渔民转产上岸。搬迁安置方式既可以集中安… (五) 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日常监管。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保障执法人员和经费。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根…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