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2018年)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2018年) 2. 2. 相关部门制定行业统计标准,并与基础统计标准协调对标。行业统计标准根据基础统计标准的分类要求,进一步细化分类,特别是金融工具、金融交易对手方所属经济部门等属性。细化后的行业分类标准可直接或重新加工组合对应基础统计标准的分类,确保统计口径、分类的一致性。 (十二) 建立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强化大国金融数据治理手段。 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是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的重要载体,是金融业综合统计核心数据的组织枢纽。 五、 主要任务 (十三) 建立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有效统计监测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金融活动。 制定和落实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制度,有效统计资产管理产品规模、关联性、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资金结构、杠杆率、收益率和期限结构等重要监测指标,全面有效监测… (十四) 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及时发现风险传导节点和重大风险隐患。 制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制度,建立“机构对机构”交易对手统计模板,重点统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之间、内部机构之间、内部机构与外部机构之间的… (十五) 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支持内部关联交易判断和外部风险传染识别。 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制度,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监测系统。全面统计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股权关系,穿透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统计金融集团… (十六) 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统计,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 依据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制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特定目的载体统一分类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体系,以金融工具和交易对手方所属经济部门为核心分类,深化指标… (十七) 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加强对宏观调控和信贷政策的支持。 与时俱进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制度与宏观调控总量指标,完善货币政策传导和流动性创造过程的统计监测,促进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编制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重点领… (十八) 以金融基础设施为依托完善金融市场统计,为金融市场风险评估提供支撑。 完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统计,覆盖上述各类现货市场及其对应的衍生品市场。以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为抓手,以服务相关市场的金融基础设施为依托,实… (十九) 开展对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互联网金融机构统计等,填补统计空白。 人民银行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的统计制度,指导地… 六、 保障措施 (二十)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人民银行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牵头成立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小组,加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定期开展数据… (二十一) 加大资源投入,做好宣传培训。 充分调动组织、资金、人员等多方资源,切实加强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的力量,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高效有力的金融统计数据服务。加大金融统计从… (二十二) 夯实法律基础,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推动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立法,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修订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出台金融统计… 附件: 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