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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2018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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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强化大国金融数据治理手段。

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在数据源上依托金融管理部门现有信息系统资源,构建分层次的数据组织架构。对于现有统计能够支持近期工作目标的内容,由该平台从金融管理部门现有数据库归集相关数据;对于现有统计不能支持近期工作目标的内容,由该平台根据新建统计制度,直接从金融机构采集数据。平台对归集和采集的数据进行信息整合、集中质量管控、统一汇总、编制报表,实现有效数据共享。

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外汇局配合。

近期

(2018—2019年)

在总结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金融统计标准为先导,以信息安全为基石,综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完善与金融业综合统计相适应的数据架构和生产、应用系统,实现对基础数据源、汇总指标与统计报表的多层级数据逻辑对应关系审核,并提供数据查询、报表生产、数据挖掘与分析服务,多方位实现统计数据的有效共享。

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外汇局配合。

中期

(2020—2022年)

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