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的通知(2005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的通知(2005年) 三、 三、 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一) 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年度评估工作,牵头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参加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二) 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 (三) 请各部门确定1名参加编写工作的联络人员,并将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2005年12月30日前报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总值班室)。 (四) 请各组牵头部门于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前,将评估报告稿及电子数据报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