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7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7年) 三、 三、 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