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7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7年) 四、 四、 “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