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7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7年) 二、 二、 春节: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一、 目录 三、